关于落实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8-05-04 |
各位老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对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为贯彻落实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做好此项税收优惠的服务工作,现就我校办理此项业务的通知如下: 一、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二、我校教职工个人已购买符合规定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享受税前扣除优惠的,请填写《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教职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平台出具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付款凭证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学校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财务结算中心(四平路校区行政楼231室),申请办理税前扣除。 三、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自收到有关材料的当月或保单生效的当月起,在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内按月进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四、教职工个人申请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后,如发生续保情况的,按第二条规定重新提交材料。 五、教职工个人申请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后,如个人缴费金额发生变化、未续保或退保的,应于发生当月填写《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教职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变化告知单》(见附件2),并提交至学校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财务结算中心(四平路校区行政楼231室),也可发至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邮箱cwcz@tongji.edu.cn,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将及时重新计算或终止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如因教职工个人未及时将有关变化情况通知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由于试点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此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尚未出台,且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正在研究建立,如办理过程中有何变化,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将及时联系申请的教职工个人。 附件: 1. 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教职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申请表 2. 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教职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变化告知单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565net必赢最新版首页官网 2018年5月4日 |